三、着力强化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制度保障
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法、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和地区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为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法制保障。但总的看,这方面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备。要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将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加快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机关事务条例制定工作。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变化、财政收入状况和政府机关实际需要,制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和资产配置标准,完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标准,制定机关资源消耗定额,确定节油、节电、节水、节气指标,对经费支出和能源资源消耗实行动态量化管理。
严格机关经费预算管理。这是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根本手段。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部门机关特点,分类细化定额,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加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要加强成本核算,推行绩效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切实改变重形式轻实效、重投入轻效益的做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铺张浪费。
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党政机关形成了数量庞大的资产,切实加强管理,对于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避免损失浪费至关重要。要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实物资产管理要为资产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资产预算管理要对实物资产管理进行约束。要加强资产集中清查、登记工作,规范购置、使用、处置行为,认真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每一件资产都有人管,有人监督,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要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方式,针对行政资产和事业资产、动产和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不同种类性质的资产,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资产调剂处置平台,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这是降低采购支出、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措施。要继续落实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采购标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做到应采尽采、依法采购。要完善集中采购办法,规范采购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采购”和电子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要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节能方面的政策引导功能,扩大节能产品的采购种类和范围,从源头上控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建设节约型机关涉及多个领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管局要加强对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机关运行支出特别是工程项目支出跟踪审计。要逐步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接受机关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要建立节约型机关建设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度,把节约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和日常管理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把关不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浪费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