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保护区建设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围绕年初制定的保护区工作台帐和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完成了第一季度工作任务。现将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 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周边五个乡以加强宣传为抓手,着力提高周边社区群众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意识。先后召开村组户长会议4次,悬挂标语6幅,张帖和发放《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管理的通告》200份、《护林防火倡议书》500份、林业局《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告知书》500份和宣传单1000 余份,出动宣传车4次,录音播放4次,宣传面达95%以上,群众受教育率达95%以上。
(二)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巡山查林任务,管理局林政资源股和保护科研股在领导的亲自带领下,深入保护区四个保护站配合各保护站对辖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护检查,了解并制止破坏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集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保障了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安全。
(三)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有力。年初迅速召开了大风顶片区森林防火联防工作会,与周边乡村和企业建立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联防机制,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了防火煤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清理和配置了森林防火工作器材,做好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强化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改。
(四)林区监管工作“常抓不懈”。在做好电站工程重点项目的协调报务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加强生态监管、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通过加强巡视力度,有效控制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集、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不法行为和对电站建设中被征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林木的采伐用建设废渣、废料的处理、植被恢复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下,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做到“常抓不懈”,电站施工企业无违规操作事件发生,实现了林区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
二、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复工。
自7月以来,保护区二期建设因政府对稀泥沟至永红公路交通进行了管制、部分项目无法支付征占用土地费和气温低下,导致所有建设项目一律停工,致使保护区二期部分工程未完工。为了确保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在五月三十一日前全面完工。在自治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土地征占用资金,同时气温日渐回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督促施工队抓紧全面复工。目前,二期工程建设扫尾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复工之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方式的不断改变,保护区发展模式和科学管理水平相对滞后,急需制定和完善切合民族地区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保护区管理和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和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二)保护区地处偏远。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和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落后,周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加之巡护工具、监测仪器和防火设备严重缺乏等诸多困难和不足,极大影响和制约了大风顶保护管理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