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握关键,注重实效,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重点加强了对《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和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分别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定罪和量刑并重,打击和预防并重,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强化调解职能,促进社会稳定,确保社会和谐。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紧紧围绕“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工作主题,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加大检务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检务督查的实施,增强刑事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
为了进一步优化新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常委会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打击“两抢一盗”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防控,打击犯罪,加强“三基”工程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xx”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乡镇司法行政及司法所建设情况开展了视察,推进了依法治区进程。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限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办访方式,进一步加大了人大信访工作力度,把办访工作与常委会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开展了重要信访案件的听证会、协调会,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解决好民生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规范程序,强化责任,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职能得到有效行使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一是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加强与区委和“一府两院”的沟通与协调,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能真实的了解拟任命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坚持了供职发言制度,提高了供职发言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干部任免上的知情权得到充分落实。二是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坚持人事任免工作规则和程序,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坚持任前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认真考察其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情况,实施了就职宣誓程序。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命在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同时,坚持任前与“两院” 同步考核。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三是加强对任命人员的工作评议。认真落实《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增强了依法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其依法办事,务实为民,廉洁从政。
五、积极探索,创新方式,代表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加强培训,代表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新一届人大新代表比例大的实际,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了两次区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系统辅导了《代表法》,请上届市人大优秀履职代表传授了履职经验,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二是加强代表活动,代表的履职活力进一步增强。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听取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丰富了代表活动内容,一年来,共有86名人大代表参与了常委会开展的监督工作,充分调动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反映民意的渠道进一步畅通。以 “为新区发展建设献计献策、真实反映民生民情”为主题,开展了两次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联络室作用,认真办复代表来信来访,倾听代表意见建议。以此引导广大代表深入群众、深入工作实际,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增强了代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四是加强代表上下联动,推进难点问题解决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新区重大项目实施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市、区人大代表联动监督,认真组织和指导代表团组开展履职活动,协调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密切配合代表团组活动,提高了代表联动工作质量。五是加强督办和调研,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提高。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办理实效。通过听取区政府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组织相关人大代表对三个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和专项调研等方式,及时提出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