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坚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摆在农资监管的首要位置,坚持预警、惩治、调解相结合,科学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确保农资使用纠纷得到化解。农业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纠纷调处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对每起投诉都认真对待,对因气候或因农资使用不当造成的纠纷,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使投诉人明白、满意;对于因农资质量造成的损失而引发的纠纷,认真安排进行调处,要求商家依法赔偿,确保农民的损失及时得到赔付,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界首市农委通过调处农资纠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
二、存在问题
1、市场上仍存在未经审定的玉米、大豆、水稻种子,有的种子虽经相邻省审定但未经省农委批准引种;存在无登记或未续展登记的农药、肥料产品。
2、一些农资企业(户)没有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农药和肥料销售记录。
3、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车辆不完备;存在监管死角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农业部门应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和新的对策扎实地推进农业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按农业部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和规范农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为农资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对此次市场互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户,各县市区农委要立案调查,6月底前将查处结果报市农委。
3、市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县市区农资整治工作的指导和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上下联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4、各县市区农委要继续大力开展保夏种夏管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乡镇农资经营户的检查频次,从重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种、用肥、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