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暂行办法,以规范其适用范围、考察期限、被不起诉人的帮教措施及监督回访等具体工作流程。把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有益的探索。
(六)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最根本、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不但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要通过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要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方案,将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侦查科或办案组,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部门“协作一体化”,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 “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初查成案率、立案准确率和侦查工作效率。二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优先查办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三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搞预防,把预防寓于办案之中,在办案中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建立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协调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及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
在重点打击故意杀人、黑恶势力犯罪、坑农害农犯罪、企业周边的黑恶势力干扰、无偿占用企业水电资源或以征用土地、环境污染为由强行索要、敲诈企业等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成立“少年侦监公诉组”,落实专人专办;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帐”,制作《未成年人案件登记卡》,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组织青年党团员干警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动员年轻干警利用星期天,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就当前检察作风、检察工作服务“三农”、服务企业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同时,还要通过赠送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讲与企业以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常识、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以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等。在宣传走访过程中,对农民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一些影响农村稳定以及企业发展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乡镇党委的沟通协调,献言献策,督促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