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排污申报登记,促进排污费应收尽收。全面落实排污申报制度,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环境监测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已批复的试生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配合工作。全市全年稳定实现3400 万元的征收目标。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一是立足于拉得动、上得去、联得上、反应快速和现场处置及时得当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继续抓好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组织企业适时演练。三是继续抓好应急装备硬件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配齐、配强所需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一是继续开展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抓好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三是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最大范围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以“上挂”、“下派”形式锻炼环境监察干部,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四是坚持以属地管理责任为主,进一步理顺市、区(开发区)两级监察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政令畅通。五是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加强内部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六是加强作风、党风、效能建设,树立环境监察形象,通过宣传执法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环境监察思路。一是做好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开展案卷评查制度的研究,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做好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的调查研究,拓展工作渠道,加大县、区排污费征收力度。三是组织后督查,对挂牌企业、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逐家过堂,仔细复查,杜绝反弹。四是注重手段创新,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技术平台的作用,增加辖区内重点源、重点设施的监控;五是密切与项目审批、环境监测、污染控制等科室、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学会借势、借力,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强化监管。六是重视档案整理,按一厂一档方式,建立污染源定期监察档案资料库,每次现场监察资料均要入卷归档,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稽,切实强化现场监察和系统、长效监管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