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政务,在滁州市政务公开网上编发各类信息937条,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市前列,多次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在国家局和省局政务公开网的政务信息上线数量和质量始终位于全省系统前列,得到了国家局和省局的通报表扬。我局被确定为国家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三、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全系统公务员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资格考试工作。向符合颁证条件的788名执法人员发放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的类型、特点、违法情节、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等,对行政案件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标准》,专门设计《滁州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建议说明表》,做到一案一表,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
3、规范执法办案中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健全、完善和规范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建立局级执法公物仓,统一保存、管理和处置暂扣、罚没财物,健全台帐,以便查验,做到物资入库、出库台帐单据齐全,每张单据填写规范、完整;规范罚没物资在拍卖、销毁等处置前的公示环节,严格财物处理审批手续;形成领用、保管、发还、处置、督察各个环节层级管理、衔接有序的工作规范机制。
4、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着力体现“说理式”特点,突出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把行政处罚事实讲清,道理讲透,用法讲准,做到依法条、摆事实、讲道理,使执法工作始终处于“阳光”中,达到“处罚一名当事人、培养一名守法经营者”的目的。省工商局和滁州市中级法院对我们的处罚决定书质量予以高度评价。
5、严格案件核审把关。在法制部门案件核审中,狠抓一个“严”字,确保一个“效”字,突出一个“实”字,实事求是核审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原则性问题,在已核审的两万多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被改变和行政诉讼被推翻的案件。
6、健全执法规则,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实行等级办案员制度,实行执法办案等级管理,持证上岗;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的质量永久直接承担责任;实行重大案件跟踪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和销案备案制度,防止立案不及时和擅自销案情况的发生;健全和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制定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标准,防止和杜绝行政处罚轻重失衡、滥用执法权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执法监督 确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