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报告
XX年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六中全会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以大力开展“三项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创新争优活动为指导,坚持积极培育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510家,其中社会团体7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97家,涉及群众八十万人。今年2月19日中央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召开后,社会组织管理出现三个明显变化。一是民管工作从登记本位向管理本位转变;二是行政工作向执法专业化、综合性、政治性、统战性工作转变;三是民管工作从相对边缘性工作向省、市领导亲自过问的重要工作转变。为此我们及时充实了工作安排调整了工作思路,除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外,按照“摸清情况,找准方向,明确体制,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全力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强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 为贯彻中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市实际情况,在红生局长、萍丽副局长亲自指导下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代拟稿)》文件。起草阶段为使《意见》符合实际更趋合理,除了请示省厅等上级部门,还发函21家有关部门及10家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代拟稿进行了修改,力求文稿博采众家之长,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创造性。文件体现了强化领导、加强管理、培育引导、一口登记、积极扶持、严格监管、夯实基础、加强宣传等工作需要,对未来一个时期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现《意见》已通过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近期将以两个办公厅名义颁布实施。文件出台不仅在全省具有创新意义,更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建设创新工作奠定了基础,得到了市委、政府和省厅有关领导的肯定。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精神,把社会矛盾的特殊性与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结合起来,配合统战部门引导动员企业家、宗教团体负责人、民主党派人士、社会人士、专业人士等社会力量组建和谐促进会参与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取得明显实效。目前,各级和谐促进会共筹集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专项资金近七千万元,投入帮扶资金2562万元,成功化解历史沉积和突出社会矛盾206个,惠及群众18000余人。和谐促进会的成立和运行,有效弥补了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不足,对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由刚性向弹性转变进行了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引导社会力量履行公益责任、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和阵地建设。 按照《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根据中组部、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大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的要求,我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2月23日组织召开了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通报了XX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XX年工作要点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与民政局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信息,特别是要对在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进行认真审查、自查。4月21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调研组,对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中有特色、有创新的花溪区进行调研。市级社会组织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及时报送《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面启动党组织组建工作程序。按照“双报双推”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推动其建立党组织;在年检年报时,推动已经建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在调查摸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方式,开展集中组建党组织活动,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下半年为全面掌握我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挖掘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收集了各区、县(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市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领导)机构设立情况、活动开展及推进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社会组织现金典型材料。同时,为进一步改进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作风,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用,我们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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