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XX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整治为着眼点,以推动项目限期治理为着力点,以加快总量减排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监管既有重点减排项目运营为突破口,确保既有减排项目稳定运行,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so2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攀钢6#烧结机、攀钢异地新建360m2烧结机、攀钢发电厂3套发电机组、攀煤能化股份公司11#、12#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已建成投运。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开始启动,1#、2#烧结机关闭并开始拆除。恒弘、广川、一立、红发等重点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淘汰、关停攀青焦化、翰通焦化等1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cod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3#废水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煤花山矿矿井废水治理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创模工作的有力推动,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三是限期治理项目完成良好。省政府下达的3家限期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市金江冶金化工厂焙烧窑烟粉尘治理项目、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脱硫治理项目已于11月初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攀枝花钢企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已选定方案,已动工建设。市政府下达的8个限期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攀枝花钢企球团厂(荷花池)除尘卸灰装置二次扬尘治理、攀枝花市绿环工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渣场规范化整治等5个项目已完成待验收。
三、强化效能,主动服务,投资拉动战略顺利推进
根据投资拉动战略的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环保标准与发展水平、环境容量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切实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全年共完成市级审批建设项目107个,总投资39.41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共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30个,“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其中XX年全市57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42个,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项目9个,未实施项目6个。办结行政效能审批项目192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核177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4件、拆除闲置污染设施审批11件。在加快具体事项办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着力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了行政效能建设。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性强、耗时较长,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快上的问题,开通了项目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对常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四、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XX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察,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