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服务为本,帮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继续按照体验教育的理念,以“雏鹰争章”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少先队品牌教育活动,从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具体需求入手,积极探索和创新具有时代特点和符合少年儿童情趣的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手段,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用有效的服务提升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
服务少年儿童求知探索的需求。要继续发挥“雏鹰争章”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完善各级争章体系,推动活动均衡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拓展校外争章基地的建设和规范校外争章活动的开展,以各青少年活动中心为依托,建立起递进的校外争章网络;广泛开展“青少年读书计划”等学习活动,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掌握新知识,获取新信息;大力组织“启明星”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的创新勇气、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引导少年儿童在探究的过程中锤炼科学精神和求实态度。
服务少年儿童在人际交往中的需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体验等活动,架起少年儿童与老师之间的桥梁,促进平等和谐师生关系的形成;通过举办“知心家庭学校”等服务项目,促进家长和孩子的相互理解;通过开展“手拉手”活动,促进小伙伴之间友好相处;通过开展角色互换、假日小队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正确认识社会,认识自然,认识自我。
服务少年儿童在社会生活中的需求。关注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依托校园心理咨询室、“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少年儿童提供诉求表达、答疑解惑、排忧解难等服务,满足少年儿童快乐成长的愿望;关注网络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开展“网络文明行动”,建设绿色网络环境,满足少年儿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愿望;关注少年儿童参与社会生活,创造适宜的机会和岗位,引导少年儿童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参与和服务活动。今后五年,全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红领巾理事会,让少先队员从中学会沟通、表达、合作和交往。
服务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需求。要倾心关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贫困家庭和身体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作出积极贡献。继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俱乐部”建设,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争做自强少年”等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开展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和希望工程“爱心”助学等活动,帮助“贫困少年”改善学习条件;开展“红领巾助残”等活动,帮助“残疾儿童”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努力自立自强。努力使所有少年儿童都能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少先队温暖的集体中茁壮成长。
(三)坚持创新推动,全面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
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县级少工委建设为桥头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夯实少先队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更加有效地教育服务引导少年儿童。
加快少先队组织建设。要让少先队组织对少年儿童达到全面覆盖、有效覆盖,让每个少年儿童在学习和生活的地方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按照“五有”的基本标准,全面加强乡镇中心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片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带动和巩固农村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以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少先队区域共建的探索,推进社区少工委建设,活跃社区少先队活动。进一步加强初中少先队组织建设。逐步推广中学少先队争章活动经验,广泛开展符合初中阶段少先队员特点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团队有效衔接,加大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力度。
建设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根据《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辅导员的选拔配备工作。要规范大、中队辅导员聘任制度,真正把热爱少年儿童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到辅导员岗位上来,着力解决辅导员的待遇落实、考核评价等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培养工作。加强分层分类培训和岗前培训,不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把基层大队辅导员列入学校后备干部的培训管理计划,把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列入各县(市、区)班主任培训计划。进一步做好志愿辅导员的吸纳壮大工作。积极吸纳优秀志愿者、“五老”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加入志愿辅导员队伍;加强青少年宫教师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落实青少年宫教师的中级职务评审工作,使青少年宫教师成为合格的青少年教育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