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工作制度,县于XX年6月调整了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并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确定由审计局局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于XX年6月组织建立了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组成单位有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办)、人保局、审计局,并下设了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了审计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的6项主要任务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确定了联席会议的实施方式,提出了联席会议3项基本要求。
二、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的建立情况
至XX年5月31日止,县审计局人员编制22人,实有人员23人。下设专职经济责任审计股,编制2人,实有2人。专职经济责任审计股与联席会议办公室事署办公。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审计局副职兼任。
鉴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我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县审计局已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增加人员编制的报告,县委政府已原则同意增加人员编制6人,拟定于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个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促进经责审计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等审计管理情况
我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刚于今年建立,以前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均未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拟定,主要做法是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确定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由县审计局负责实施。XX年至XX年县审计局受组织部委托,审计了乡镇党委书记28人,乡镇镇长23人,工业园区领导1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42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1人,人民团体领导干部3人,企业领导人员2人,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110人。占审计对象数量175人的 63%。自XX年至XX年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由原来的单纯偏重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逐步拓展了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重大经济决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涉及经济管理方面的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合法和绩效问题等等。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合理合规的责任界定,明确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审计方式上基本上按审计规范操作,没有创新方式。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指标、责任界定标准,没有统一的分类(党政领导、企业领导、工业园区领导、群众团体领导、事业单位领导)规范和标准,处于逐步健全和完善阶段。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工作成效情况
XX年至 XX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受组织部委托共完成110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均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委组织部报送了审计结果,通报了审计情况,但未向社会公告,无移交案件、无澄清问题对象,无因审计发现问题而撤职降级和其他处分的情况,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参考审计结果任用干部,XX年至XX年共提拔使用10人。XX年至XX年向党委政府提交各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10篇,提出审计建议362条,均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