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执法管理工作报告
(三)以及每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局制定的工作规划、工作目标。 (四)局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五)目前我局公布了行政审批项目52项,涉及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情况。按照文化部和 市委、市政府有关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其中文化类14项、广电类17项、文物类21项,同时公布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方式、审批时限等。 (六)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七)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及处理意见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民心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 (八)共6项44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编制并发布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把政务公开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结合,局坚持把抓好政务公开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了文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通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塑 文化广电良好形象,使局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推动了各方面工作开展。群众普遍反映,局办事更容易、更迅速,机关干部职工的态度更热情了自觉地将我局的重要政务活动置于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收到良好的效果。 工作效能提高。一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由经办人员直接办理的事项,办事程序简化。实行随到随办,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处长(处务会)审核的事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的事项,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局长(局办公会)审批的事项,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我局初审,报上级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二是首接首问制度。工作时间实行首接首问制度,对文化、文物、广电各类政策咨询,随即给予答复,对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随到随办。三是特事特办制度。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启动应急程序,实行专人负责,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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