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推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积极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和劳动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解决1-2件涉及工会工作和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从源头进行维权,各部门在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会议,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时,同级工会负责人积极参加,充分反应职工的意见。
3、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由政府劳动部门、工会和企业方代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定期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与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推进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活动,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会干部维权。大力探索和完善农民工社会化维权、双向维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监督作用,促进职工群众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重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严肃查处歧视妇女的行为。
五、积极推动工会帮扶救助与政府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努力构建大帮扶工作新格局
1、发挥工会扶贫帮困的作用。把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健全完善帮扶救助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采取向上争取、财政配套、工会自筹、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增强帮扶实力。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双联”工程、“金秋助学”等活动,要创新帮扶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和向职工送岗位、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以平安返乡返岗活动;积极支持职工创业,努力在小额贷款、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和服务。
2、建立完善服务职工的有效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拓展帮扶职能,打造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的维权帮扶平台。按照帮扶工作组织规范化、体系网络化、资金常态化、渠道一体化、内容实效化、工作社会化的“六化”要求,建设好区帮扶中心,使之真正成为职工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政府向企业和职工提供社会服务的平台,工会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