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实施救助或在救助后回访中深深感受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因病困难家庭无疑是雪中送炭,真正是德政工程、惠民工程,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提高的问题。
一是医疗救助范围、病种有待扩展。 目前,城乡医疗救助有明确的救助对象和限定的救助病种。对没有纳入救助范围却又无力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人群,一旦患上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无法得到医疗救助,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仍有发生。对救助病种的限制,使不符合限定病种的特困患者无法得到救助。
二是救助资金少,救助标准低。 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的限制,使有限的救助资金对患特大恶性疾病的贫困群众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其实际困难。
三是工作量大,人员和经费没有保障。在实施救助中,要入户走访调查、印制各种表格,缺少工作人员、经费,工作压力很大。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投入,合理确定,适当扩大救助对象范围。 政府每年应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增加相应资金投入,根据财力负担状况,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使更多的困难人群受益,造福社会。
二是加大力度,多管齐下,提高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 重视减轻特殊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要根据地方财力和救助资金的总量,适时调整重点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对于一些特大重病救助对象经集体研究后可不设封顶线。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救助困难群众。
三是根据救助对象病种、病情、家庭贫困程度实行医前、医中、二次救助是医疗救助今后努力的方向,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尽早、及时用到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身上。对重症慢性病的可救助病种要进一步明确,全省应制定出统一的可救助病种,基层容易操作。
四是上级拨付的全年医疗救助资金指标要年初下达,以便各地根据资金总量确定救助方法、标准,以便医疗救助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的实施。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老百姓。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条件以及政策、范围,使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xx县民政局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