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全乡各村、政府机关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尤其是政府机关、中小学、卫生院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在单位明显处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事员,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在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乡党委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村、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本部门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单位或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免或免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 将严肃查处。 4、完善和落实社会评议制度。 开展政府公共服务评价调查和投资软环境测评,建立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为主体,以被服务单位评价服务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制,查找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在履行服务、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按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创新工作,将行政 - 效能建设同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面向基层转变作风落到了实处,不仅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听证。例如今年3月,经党委政府研究,拟对我乡后沟河荷花段进行综合治理,打造“冷水鱼养殖基地”。我乡邀请了此项目涉及村域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与听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进而促进了我乡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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