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区供电管理概况
目前,山西企业生活区用电均来自山西分公司供电。每月底由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双方部门共同抄读一级电表,按表计量,由山西铝厂按规定向分公司支付电费。山西铝厂供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牵头负责,分别由东兴、西旺物业部低压供电、收费、管理。山西铝厂与东兴、西旺物业部按电表计数,分摊收缴电费,达到收支平衡。
二、生活区用电管理概况
生活区用电户分别由山西分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山西铝厂职工住户及公共单位,华泽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以及外部社区、经商户等组成。其中绝大部分用电户都能合法用电,计量缴费。但也有一小部分采取各种违法手段偷电,不惜破坏用电设施,干扰供电秩序,伤害他人利益,令广大用户深恶痛绝。
东兴物业部长期以来,尤其是今年六、七、八月份以来,由于采取各区管委会电费收缴率与员工收入挂钩,按规定差多少补多少的管理机制,各管委会加大了自主查处偷电力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用电,提高了居民合法用电、计量用电、按表缴费的意识。目前,还有极少数住户存在反复性偷电,有的偷电户甚至还未被发现。随着管委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深化打击偷电力度,任何偷电都将能难以隐身,一经查出,必将严惩。
三、违法用电各种危害
1、由于偷电不用花钱,无形中造成挥霍用电,极大浪费了公共能源。
2、偷电导致无节制的浪费,加重了用电高峰供电设施负荷,每年夏季几乎都有变压器烧坏,影响偷电户所在区域长时间停电。
3、随意乱动电表、电表盘、电缆等设施,一旦缺乏安全操作,极易造成操作者人身伤害。
4、个别偷电户入住前私自改造线路,经常导致家中断路、短路,从而波及本单元停电,甚至造成火灾事故。
5、用户如有偷电行为,也是构成邻里不和睦的一个因素,因为别人会对你的人格大打折扣,影响邻里和谐。
四、违法用电查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或第152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晋铝东兴物业部文件》晋铝东兴字[]12号《关于印发〈能源计量表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发现违法用电(三级计量表计),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管委会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维修叫心立即停止供电。
②管委会下处罚单,视情况处罚500—5000元。
③完成处罚后,由机动科进行表计校验(费用由表计使用者承担)。
④用户与管委会签定保证书。
⑤管委会将处罚情况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维修中心恢复供电。
3、如有反复性偷电,一经查实,比照晋铝字{}58号文“关于整治生活区窃电行为的通知”第二条精神采取曝光、停电、停气并报后勤管理部备案。
五、文明用电、遵纪守法
用电计量,按量缴费,是每一个用电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偷电,既不符合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追求,也有悖于我们山西企业争创“山西省文明企业”的目标,更影响了我们及下一代人在思想心理上的健康成长。
在我们不断朝着“职工安居乐业,社区文明和谐”的奋斗中,只有人人做文明住户,人人当守法公民,才能发展好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二〇xx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