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票印制环节的检查:发票统一由市局印制。冠名发票严格按行政许可程序进行审批,然后报市局统一印制。
(二)发票调拨和仓储管理环节的检查:严格按规定办理发票入库和调拨手续;发票实行专人专库保管;通过对发票库存的盘点、核对,发票的收、发、存是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征管软件系统中的各项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发票发放环节的检查情况:“发放发票时,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纳税人初次申请领用发票的,严格按规定核定并确认领购发票方式、种类、版别、数量,再发给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大厅征收人员凭纳税人发票领购簿按核规定发放发票,征收税款,没有超范围发放发票和乱发放发票的现象;对纳税人申请自开发票的,严格审核资质,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给发票,并要求纳税人按期报送发票使用情况,对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量连续2月超过定额20%的,发现就及时调整定额;月未对发票都进行了逐级盘点、核对,做到了账、表、物相符。发票工本费都是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发票工本费,及时足额上缴工本费,没有乱收费的现象;本单位无网络发票。
(四)发票核销、缴销及销毁环节的检查情况:发票核销、缴销都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手续齐全,征管软件系统等相关记录是与实际缴销情况相符。对符合销毁条件的发票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发票销毁按规定进行封存、造册登记,由监察室派专人监督;在指定的地方销毁;发票销毁手续规范、齐全,销毁发票的证明与事实相符。
(五)代开发票环节的检查情况:代开发票岗位设置规范,都是按规定程序代开发票。征收人员在代开发票时,都按税收政策规定征收税款和报解税款,不存在多征少征税款现象;日常管理中对达到标准的发票部份进行了实地调查,每年开展执法监察时,对部份代开发票也进行了抽查,存在少数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现象。没有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开发票。
(六)发票内部管理检查和稽核检查环节的检查情况:基本建立了发票内部管理检查和稽核检查制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了检查制度,发票内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面未达到100%;只是进行了抽样检查,对持有发票的基层单位未全面进行实地稽核检查,稽核检查面基本达到20%;未对代开发票逐份稽核,稽核人员未在发票存根联签章;发票稽核检查时未按规定规范制作相关文书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开展发票自查和专项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部份代开发票还存在资料不完整的现象;
(二)发票稽核和实地调查未达到常态化;
(三)发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四)发票检查面未达到100%;
(五)对纳税人自己使用的发票还存在管理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对发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以上问题己进行整改,部份制度正在完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