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局关于深化改革效果的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3-07-03 15:27:06 作者:会员上传

  201x年,我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注重突出深化城市管理改革工作这个重点,在制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坚持“抓项目、促发展”这一总体思路,逐步形成精细化管理城市格局。现将我局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责任落实情况

  (一)“五位一体”,实现城市管理新突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年初我局就探索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力争局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果,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走在全区前列,真正取得以全面深化推动发展、激发活力、破解瓶颈、惠及民生的实际成效,推动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二)明确分工,成立了深化改革小组。成立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王千里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党委书记郑红桥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余柏春、田钊担任;成员有:局总工程师周俊、局长助理胡长海、局长助理黄参人、城管大队大队长李宜城、城维公司经理范杰、绿化公司经理孙海军、交通办主任姜学军、工程科科长盛朝晖、工程技术科长邓松、市政科科长肖海峰、建管办主任柯国卿、爱卫办副主任沈兰。建设管理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助理黄参人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各项深化改革工作,整改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深化改革任务。

  (三)结合实际,确定了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按照区深改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局属单位及局机关科室职能特点,以全面深化改革总揽今年工作全局,树立“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关键、管理是保障”的发展思路,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渗透到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发展、改善宜居环境、建设旅游城区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确保2017年度我局承担的建设、管理和“五城同创”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改革收到成效情况

  (一)通过改革,工程建设有条不紊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卫为契机,坚持“抓项目、促发展”这一总体思路,围绕道路通道、园林景观、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4大类重点工程,做到把深化改革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相结合,确保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工作专班,每项工程都签订了廉政责任书,采取倒排工期、周检查、月督办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召开碰头会,集中研究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促进项目建设跟进度、抢任务、保质量。

  一是完成了东方大道对接、宣怀门改造、东景路刷黑(包括路灯灯柱安装)、大广连接线收尾、西区还建楼收尾、三岔路社区泥巴路改造、铁贺路铁山段冲洗池等建设工程;二是完成了湖北省(黄石)首届园博会铁山展园建设工程,1800平方米永久性的铁山园区在一个月的园博会上出尽风头,共计参观游人40万余人次;三是按照创卫标准,针对铁贺路铁山段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在对道路两边的排水系统、两边商户进行了全面整治的基础上,二期改造工程于9月16日启动(此项工程预计2017年上半年完工);四是启动了城区二期地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通过改革,民生工程步伐在加快

  一是维修人行道6000余平方米/站石约200米,更换雨污水井盖190块。二是落实亮化维护,共维修庭院灯约98盏。三是实施了三岔路社区人行道改造工程,新建人行道1800平方米,建挡土墙500余米。四是对九龙洞社区7栋楼房前环境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明沟改暗沟300米。五是对城区11条主次干道和58条背街小巷的排水井和下水管网,实施拉网式清淤和疏通工程,累计清理排水井498座,疏通下水管网约40千米,清出淤泥和渣土38吨;六是对城区地下水管网出口汇集的6条主要排洪渠,采取部分维护和集中清理,其中修复东排港、西排港和陈来臣排水渠的挡土墙共计80米,清理东排港、西排港、铁金港、陈来臣排水渠、桃花山港、西区排洪渠等6条/1200余米,确保了城区安全度汛。

  (三)通过改革,突出了城市管理精细化

  1.城维工作成效显著。城市维护工作主要是突出“四定”法则,强化了清扫保洁工作。今年以来,在确保21小组保洁制的前提下,城维公司通过定经费、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确保社区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区主次干道的洁化、环卫设施整洁率、垃圾进入转运站处理率“四个100%”。全年城市洁化率在全市排名第一。

  2.绿化工作形成特色。一是完成了在光谷大道、张之洞路、向阳路、106国道、铜鼓大道、北纬30°生态公园等处补栽工作,共补栽金森女贞、红叶石楠、桂花、槐树等乔灌木约38500株、模纹和草坪约9000平方米。二是完成了城市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工程、东方大道下陆连接处及铜鼓地社区入口处绿化工程、木栏老土桥原过渡房拆除区域复绿工程、大广高速铁山段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工程等,新增绿化面积约10200㎡;同时修复园林小品6座,新建公园沙雕1座等7项“创卫”绿化工程。三是维修花坛站石955米、树池446个,硬化地面80平方米。

  3.城管工作日益规范。一是针对亚东、喻家山、桥洞三大集贸市场及周边,铁贺路铁山段、仿古街、铁山大道、建设路等路段占道、出店经营、门前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治理。二是针对社区内“八乱”行为开展整治,共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以及占公共用地乱种菜,在居民区养家禽等现象500余例。三是在拆违控违方面,共拆除违章建筑共3359平方米。四针对大广线铁山段、106国道铁山段、铁贺路铁山段,以及城区鹿獐山大道等超载抛洒严重的路段开展整治活动,在铁贺路铁山段等处建冲洗点的前提下,查处抛洒车辆20余起,车轮带泥行为150余例。

  4.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一是协调市出租车管理局、市运管、区公安、区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4次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没收非法营运标识30余件,对从事非法营运者进行教育劝导。二是针对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反映,通过积极协调市客运管理处、市公交集团等部门,将301路微循环公交线路延伸至三岔路社区,将29路公交线调整至东方大道,提高了辖区公交覆盖率。三是针对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投入资金30多万元,由我局牵头,联合交警铁山大队,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置车辆停放指向牌,在人行道建摩托车、自行车固定停放点30处/500余个。在落实相关整改中,与交警联手,依法查处乱停放车辆446例,规范了城区公交环境。

  (四)通过改革,干部职工释放正能量

  今年以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磨掉几层皮,瘦去几斤肉,整治木栏社区脏乱差问题!”的口号,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踊跃投入到义务劳动的热潮中,用自己的行动引导社区居民,用自己的双手为改变木栏社区面貌,把自己满腔的热忱洒向木栏社区。在100余次义务劳动中,共计有1200余人次参加,共计清理了17000多平方米的马路,完成三铁山口、高梁湾、潘新屋和张家塘4个居民小组/100余家庭/约55000平方米面积的清理工作,清理各类垃圾约150余吨。

  (五)通过改革,政府事实落到实处

  2017年,我局在顺利完成4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落实了区政府10件事实中的5件实事:一是完成了对铁山公园广场便民设施全面改造。先后投入54.2万元分别在北纬30°广场新装组合式木凳花箱6组、石椅8套;在后地山公园新建凉亭1座、新装健身器材1套7组、新装石凳5组;在张之洞广场新装健身器材1套8组、更新石桌2张、改造石桌和石凳5套;实施了张之洞广场人行道上老旧景观灯的改造,新装4盏中华景观灯;完成槐香园管理房改造,在洗手间新增了无障碍通道、扶手、感应冲水装置等;完成了鹿獐山公园、后地山公园新建公厕项目。二是改造新老桥洞周边环境。投资300万元,改造了桥体结构改造、扩宽道路、刷黑、绿化、亮化等;完成了大广连接线半幅桥梁与100米的路面及周边区域进行绿化,栽植行道树、绿化带等,美化环境。三是开通铁山至黄石北站(城际铁路站)公交线路。已与市公交集团就29路延伸至黄石北站(城际铁路站)事宜达成协议:确定29路公交运营路线7月底正式开通(此项目因下陆区问题搁浅)。四是新建3个环卫工人服务点。分别在:建设路九龙洞36栋处、友爱路与广友路交汇处、盛洪卿社区前。五是新建30处非机动车停放点。8月前,我局共计投入资金15万元,已完成了新建30处(520个车位)非机动车停放点工程。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建设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因为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等原因,造成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速度明显低于市民的期望,如铁贺路铁山段改造工程、106国道西段道路市政设施配套建设滞后。

  二是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两路一街”(铁贺路、鹿獐山大道、仿古街)车辆(营运、货运)乱停放现象较为普遍,抛洒严重,群众意见大。城区广告牌匾、条幅统一严格管理不够,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违法建筑管控工作仍需加强。城市出租车管理存在冷热病现象。

  三是城市承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场资源不足,存在交通拥堵、人车抢道现象。建筑垃圾缺乏处置场所,存在无处倾倒的难题,造成城区内有随意倾倒、偷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村改居社区,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缺失或落后严重,造成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社区绿化维护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城市街道景观亮化、社区亮化工程因为经费等原因无法落实。

  四是行业管理和技术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专业技术人员捉襟见肘,如工程建设、市政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环节,缺乏相应的技术人员,也没有安全监察、质量监督等专业人员,其中安全监察等职能管理人员更是空白,目前只是代管,建筑安全、质量方面存在较大隐患。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疲于奔命,管理效率不高,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管。

  五是城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2013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成立,但高位协调指挥机制没有形成,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等职能没有充分履行。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系统分工不够精细,难以形成城市管理的最大合力。另一方面,在管理体制上,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职责分工不细致,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难以起到理顺管理的作用,特别是交警、路政等垂管部门、企业,在城市管理的配合、支持上运行不畅。

  四、相关建议

  建议一:强化调控职能,立足打基础、管长远,由侧重于管人、管事、管物转为更加重视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城市管理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思维转变。

  建议二:强化服务职能,一切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从效益至上向服务至上的思维转变。

  建议三:强化监督职能,健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城市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思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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