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03 14:28:41 作者:会员上传

  为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及县教育局印发的《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端正我校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学校定期召开例会和全镇完小校长会,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了孚玉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定时和不定时对各处室及村完小进行督查,实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了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开足课时、开全课程,不随意增减科目、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目标;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天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放假的规定,从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一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坚持按规定要求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校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师德承诺书。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根据教师素质以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校本课程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四、规范办班行为方面

  1、学校没有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学校没有开办有偿收费的兴趣班、特长班、辅导班、提高班。

  3、学校不准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补习班行为。

  五、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公开。

  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教育局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校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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