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20xx年4 月12 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XX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 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 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 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 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地税部门工作自查报告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坚持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实施监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二)突出监督重点部位和领域,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关键。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和领域。虽然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三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自查报告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坚持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实施监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二)突出监督重点部位和领域,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关键。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和领域。虽然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三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三)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的长效机制
1、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过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最大限度地防止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错误偏差。
2、健全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职务变动、个人财产和收入、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等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地方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审核,对隐瞒不报的,除严肃批评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4、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每年根据上级、同级纪委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的疑点问题、关心的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以请纳税人或有关方面的代表对地税干部现场提问、质询的方法,要求地税干部现场答题、加强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运用,扩大评廉结果的反馈范围,保证群众的知情权,促进述职述廉监督作用的发挥。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都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干部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四)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1、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的良好势头。
2、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在继续充分发挥特邀民主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廉政预警机制,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发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中心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廉政预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
3、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审计、财经等部门对地税干部的监督,实现内外监督结合,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地税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广大地税干部始终处于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型的内外监督之中,形成立体化监督的态势。
(五)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
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完善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系统上级管理的体制,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抓紧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的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限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发挥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接触多、信息灵的优势,取得监督效能的最大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则要从干部任免、人员编制、业务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经费管理等各方面,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导。
(六)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地税干部的廉政情况。定期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在廉政勤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提拔使用力度,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奖励,并把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作为体系防腐的重点机制之一予以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地税公务员从奖惩、津贴、休假、保密到退休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
黄石地税稽查局迎检工作自查报告
黄石地税稽查局迎检工作自查报告按照省局综合业务检查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整体联动,协调配合,认真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夯实了业务管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综合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省局这次在全系统部署开展综合业务检查,检查范围之广、检查程度之深、检查标准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许升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严培健、方端初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我们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反复学习,层层动员,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省局文件精神上来,并相应的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负责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这次检查实际上是对业务工作的大检阅、大考验,决心要借这次省局检查的东风,对我们的业务工作进行再夯实、再完善、再提高,使我们的整体业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多方协调,整体联动。
在迎检工作中,我们注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作、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省局检查的相关文件下发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为了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规范,我们要求各科室不能搞单打独斗,要注重整体配合。特别是对一些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各科室都做到了集体研究,一起解决,创造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得整个迎检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
三、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
迎检自查工作普遍采取个人自查、科室互查、分局抽查、市局督查的方式,级级落实,层层把关。检查内容主要是十个方面:资料收集是否完整,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数据衔接是否准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表格内容是否缺项,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税收执法是否违纪,装订归档是否整齐,案卷外观是否整洁。在督查上实行分片负责、挂点督导、相互协调、责任包干、奖惩挂钩的工作制度。
对自查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自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这次迎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该完善的完善,该返工的返工,该补充的补充,该规范的规范;对由于解决问题的条件不充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努力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边研究,边探索,边提高。
硬件建设新进展。我局在档案室建设、表格印制、设施配备上加大了资金投入,使整个硬件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成了一个高标准的档案室,落实了“三专”、“六防”要求,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建立了稽查档案数据库,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迈进了一大步。
业务流程新突破。我们认真结合自查情况,根据省局一系列管理规定,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修订了各类表格,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我局还组织编印了《税务稽查实用手册》,为实现税务稽查规范管理提供了指导。
稽查案卷新气象。过去稽查资料管理中存在资料收集、传递不畅,职责不清,突击整理,装订不规范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税收工作的需要。如在自查中发现稽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稽查资料有的装订顺序颠倒、有的逻辑关系不合理、有的目录号码不规范,综合资料部分存在缺项等。因此我局依据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使用等各环节和每份资料的内容、规格、样式做出具体规定,并制作完整的操作流程,制定了严密的标准、岗位责任制和检查、考核机制。通过整改,将稽查资料管理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加以完善、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落实,将稽查资料和综合资料按新标准、新流程重新进行了规范整理。全局共整理归档资料188本,其中综合资料26本、稽查资料162本,重新整理的资料无论是从内容还是形式、外观上都焕然一新,特别是票证资料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这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要求高,但是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摸清了情况,全面掌握了黄石地税稽查工作的真实状况,进而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
二是规范了工作,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使许多被忽视或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并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锻炼了队伍,通过迎检既检验了稽查队伍的战斗力,同时也是一次岗位大练兵活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了协调意识。各科室进一步认识到抓工作不能搞单打独斗,必须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上下同心、形成合力,这不仅可以取长补短,而且是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
我们还有两点切身的体会:
一是认识高度决定工作力度。通过这次迎检,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清醒地认识,无论从业务基础还是管理水平来说,都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省局这次综合业务检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为地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力剂。许多干部由衷地说:这些事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现在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今后做起来也很容易。正是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我们才舍得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大投入,彻底改变了原来那种“重收入轻管理、重人事轻业务”的倾向。
二是人的素质决定管理实效。这次迎接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好人好事,充分展示了地税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精神风貌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思想境界。许多老同志老当益壮,与年轻人一样加班加点,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许多同志克服家庭的各种困难,坚守工作岗位;有的副手在主要领导出差期间,不计名不计利,主动挑起工作重担;更多的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力投入工作。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境界、这种责任感、这种事业心,我们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地税企业自查报告范文
地税自查报告xxx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根据贵局要求,对xxx年xx月xx日(注册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检查期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xxxx企业,我公司注册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x万元,企业负责人:xxx。企业现在正常经营。
二、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情况。
三、税费缴纳情况
我公司自xxxx年至xxxx年xx月xx日纳税情况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二)、代扣代缴税款
1、建安税:
应交数、已交数。
2、个人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三)、营业税及附加(流转税)
截止xxxx年xx月xx日营业税及附加缴纳情况:
营业税:元
增值税:元
城建税:元
教育费附加: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水利基金:元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五)、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2、注册资金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六)企业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七)契税:
应交数、已交数。
附注:上述数据由于是取自财务账簿,手工加计,可能稍有出入。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