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妇儿工委(XX)1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阶段性评估检查的通知》精神,房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于六月二十日召开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部分乡镇的迎检工作会议,对全县XX—XX年以来妇儿工委主要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全县妇儿工委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妇女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止XX年,全县就业人员女性比例达45%,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例达34.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中女性比例达3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中女性比例达42%,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女性比例达54%,各项指标均比XX年有所提高.
2.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女人大代表24人,占10.2%,女政协委员39人,占19%,均比XX年上升0.1和4个百分点;县级党员领导班子中女性4人,占14.8%,比XX年上升3.7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1人,占16.7%,与XX年持平;全县女干部3009人,占干部总数的28.6%,比XX年上升0.46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11.17%,比XX年增长6.78个百分点。
3、妇女儿童与教育指标完成情况: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9%,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48.9%,青壮年识字率达99%;几项指标均与XX年持平。
4、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完成情况:婴儿死亡率为15.91‰,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7.43%,孕妇住院分娩率达84.6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3.56%;孕产妇死亡率为86.78/10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67.58%,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6.17:100。
5、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指标完成情况: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XX年达16.5%,比XX年下降26.2个百分点,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儿童所占比重XX年达9.2%,比XX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争取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妇儿工委领导机构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层层建立领导机构。1993年元月,房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分管文教卫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妇联主席任副主任。妇儿工委下设办公室,由县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妇联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XX年12月,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房县妇女(XX—XX年)发展规划》和《房县儿童(XX—XX年)发展规划》,将每年的0.40万元妇儿工委专项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担任组长,乡镇妇联主席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妇女儿童工作。XX年6月,县妇儿工委又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近四年来,县、乡两级的妇儿工委领导和成员虽经三次调整,但力量从未削弱,工作从未松懈,真正做到了政府主导、领导挂帅、经费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两个规划指标。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以后,县妇儿工委统一协调,制定出两个规划的目标责任分解书,并以房妇儿工委(XX)1、2号文件分别下发至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同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将规划目标列入本部门的量化目标考核中,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按年度达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保证规划目标的稳步推进和落实。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服务、检查、督促作用,及时分析总结各项监测指标数据,每年的评估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和政府正确决策妇女儿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