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应修改
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做了一些修改。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因此,党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要根据形式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必要的修改。
所谓形式和任务的变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党的理论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二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有新的创造和新的经验。
指导和规范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总章程,务必要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党的建设创新的新情况不断修改。
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领会大会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在知大局、想长远中提升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辨证思维能力,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
要坚持学用结合通业务。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用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全面总结本岗位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谋划好XX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促进学习思考深入化、系统化;要敢于当众交流发言,说明自己对十八大报告中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展示学习成果;要主动深入基层,用党员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他们宣讲十八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党章》,当好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员,既发挥好导学领学的作用,又努力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成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