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常抓不懈,又要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培育自我教育意识,提高价值自觉的能力。简而言之,廉政教育应重视“自我”两字,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下面,我们以法官这一职业为例来说明“自我”的作用。
首先,提升自我认同度,树立职业荣誉感。法官腐败,不是法官这个职业所独有的现象,而只是众多职业腐败或曰权力腐败的一类而已。就个体法官而言,其腐败的开始,有的人就是受一般职业腐败行为的影响。当法官在精神上的自我认同度很低的时候,他是不可能拒绝物质诱惑的。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对症下药,即强调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教育广大法官认识到,法官这个职业是不同于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更应该保持职业廉洁性。只有树立法官职业的特殊的荣誉感,才能更加有效地抵制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正如人们常说的司法格言,“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如,四百多年以前曾历任英国大法官和总检察长的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其次,提高自我审查率,强化群体归属感。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法官更应该不断反省自己:办理案件的时候,自己是否忠于法律?是否忠于事实?是否将口头的正义贯彻落实到司法的实践中去了?为什么说法官应该自我审查?不言而喻,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面临的诱惑相对于其他职业来说更多。抵制如此之多的不良诱惑,最基本的心理抵制工具应该就是情感和归属的需求。感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来得细致,归属感是马斯洛所说的人的基本需求之一。通过反复宣传和教育,使得每个法官对法院、对司法的归属感更加强烈,就会自觉抵制背离司法廉政要求的行为。
再次,端正自我实现观,培育工作成就感。根据自我实现的需要,对于一般人来说,必须干称职的工作,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到最大的快乐,而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很多法官自我满足的阶梯选择从政,而现实中的法官职业,不是一个容易升迁的职业,更多的人一辈子也就是个普通法官。因此,法官廉政教育要更加强调端正自我实现观。子曰:“《书》云: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就是说,影响当政者就是从事政治了。要通过廉政教育,促进培育能够做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的优秀法官。让他们成为或是为法院管理出谋划策的“笔杆子”,或是审判岗位的专家型法官,或是法院文化活动的领军人物,或是司法改革和法院持续变革的先行军等等。总之,能不能从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工作成就感。如果不能从政,也不能从此腐化堕落、一蹶不振。如果能够从政,更要端正自我实现观,将干好本职工作作为基本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