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部分群众由于不了解我们党依法上访信访的政策规定,动辄越级上访或闹访缠访,给信访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对此,班子成员要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群众进行越级上访,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上访者怀有趋上心理。对此,我们要在打造本单位党委一班人诚信为民形象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深入到群众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到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要打消上访者获利心理,教育引导其合理解决问题。目前,在部门利益、个人住房、收入分配、绝对平均主义等信访问题上,有少部分群众认为只要上访就能“加钱”,只要上访就能获利,错误地把上访这个民主权利当做“获利”的法宝。对此,要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群众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认识到要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打消上访者缠闹心理,教育引导其依法解决问题。现在在极少数上访人中流传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说法。有的群众对此信以为真,反映问题时胡搅蛮缠、态度恶劣,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六、多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要做到“与时俱进”
当前,国家正处在转型时期,对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盲点,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要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门班子,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上访群众情绪激动、情况复杂、问题棘手的,在正面直接处理有阻力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迂回的办法,找出与上访群众有血缘、地缘、亲缘、朋友关系的干部或群众出面帮助做好思想工作,缓和上访者的对立情绪,然后再依法合理地进行处理;对混在上访群众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以法处理。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