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了奖扶服务。变强制管理为政策引导,把管理与激励有机结合起来,用激励政策使群众自觉拥护国策。首先,深入落实国家奖励政策。三年来,共投入255.46万元,对6116户家庭给予了奖励。其次,制定具有我区特色的奖励措施。,下拨10.3万元,为全区3149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716户双女结扎家庭支付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费用。明确将独生子女户在农村发放福利时多享受一人份的待遇,写入了村规民约。最后,完善了社会保障机制。区民政局把全区计生弱势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区劳动保障局将计划生育户优先纳入就业服务网络;农业、科技部门聘请专家进村对200户计生家庭进行培训;区卫生局开通了生育绿色通道;区教育局为203户独生子女、双女户落实中考加10分制度,并建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对176名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进行扶助。
四是强化了维权服务。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生育服务证》备案登记制度。全区9个街办、乡(镇)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村(居)开展代办服务,印制便民服务卡,将计生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规范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按照“两委负总责、村(居)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区86个村实行了计生合同管理。广泛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开通一部热线电话,设立一个意见箱,每季度发一份征求意见卡,每年召开一次村(居)民议事会或听证会。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决议、民主监督。每年答复解决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00多例,做到了有问必答。
五是落实了流动人口服务。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各项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为9703名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建立了信息档案,查环查孕查病1.6万人次,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婚育证明1.37万人次,信息反馈3000余条,确保流动人口的同管理和同服务。
六是拓展了综合服务。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了服务项目和范围,使尽可能多的人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积极开展了居家养老工作。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为重点、以社区为依托、以市场为手段、以家庭为基础”的工作思路,在水总等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了0-3岁婴幼儿教育工作,在培训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发放123套服务设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开展了“绿色通道”工程,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孕妇学校,开设育婴知识讲座;免费为3623名产妇在医院提供一日三餐、红糖、为新生儿留影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