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群众利益的保障。群众利益无小事,改革开放的20几年里,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随着城乡差距的近一步扩大,各类开支比如生活费用、医疗支出、教育支出等的大幅度提高,使大多数农民离全面实现小康还很遥远,因此在面临政策法规的实施,各项任务的落实、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农民的具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如若处理不好,会直接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影响其它工作的开展。所以我认为,不论是上级部门还是行政村,在决策关系农民利益的大小事项时,要把发展大计与农民利益放在同等的高度看待,绝不能因发展而损害农民利益,当然对一些借发展之机,漫天要价的,必须依照法律进行严肃处理,不能姑息。
四、着眼长远,规划未来是保证
农村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在我市号召实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
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民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和致富门路,但也使土地、水源等一些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资源被占用。作为农村指导员,一定要立足长远,认真规划,实现村级经济的逐年增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农村工作面向千千万万个来百姓,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只要我们真正深入到群众中间,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就一定能把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事情做好,给来百姓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