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中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这一作风和角色的定位符合当今世界的幼教发展的潮流。20世纪80所年代以来的许多研究都清楚地表明。教师技持是儿童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如费德曼教授的“非普通性发展理论”告诉我们幼儿个体可凭借其后学习的倾向在“普遍范畴”(指人类个体一般都能获得的共同发展经验,如客体永久性概念的获得)实现其发展,总之教师承担的不仅仅是知识传授者的角色,如何在教育中灵活地扮演适宜的角色与幼儿积极的互动,这是教师工作中富有挑战性的环节。
学习《幼儿园指导纲要》与《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们一生学习的重要源泉,它值得我们珍视一生,它就像一面镜子一样随时照亮着我们,是我们进步的一个重要方向。只有学习好它,才能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