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北京市政法系统组织的到荷兰4个月的法律专业培训,使我真切感受到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我感到,发展需要稳定,稳定需要理性。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秩序的建立,是维护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的必要条件。法律不是真空的,它必须根置于社会的土壤。每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有理性地去处理任何事情,不可以盲目冲动。通过比较学习和贴近了解,我不再盲目地崇拜和效仿西方,不再抱着单一的视角来审视西方文化和中国现实的鸿沟,开始了适应本土文化审判模式的积极探索。可以说,这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三次飞跃。
正是由于学习中实践,实践中提高,让我掌握了大量的法律技巧和驾驭法庭的能力,让我对抽象的法律有了生动和具体的理解,让我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有了重新的审视,让我对中国的人口和复杂的矛盾纠纷有了审慎的思考,让我对个体的尊重付之于法律的执着和理智的行动,让我感受到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智慧探索和快乐。我真实地感觉到,正是不断的学习改变和塑造着我——一个普通的基层法官的法律人生电。(新华社北京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