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讲,笔者认为要确保监管安全,必须树立如下几种意识:
一是身份意识。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头顶着国徽,肩负着教育改造好罪犯,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重任。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执法不公、不严,甚至枉法徇私,将一失足成千古恨。牢固树立警察身份意识,是要明确与罪犯的界线,提高警惕,增强防御能力。
二是大局意识。去年是我局实现监管安全十年无事故的目标,成绩里面凝聚着全局上下每名干警的心血,包涵了崇高的职业荣誉和自豪感,更是我们实现中心目标的安全屏障。我们没有理由不各司其职、尽职尽责,继续强化监管安全意识,为首都监狱工作发展进步提供安全保障。
三是忧患意识。忧患意识就是居安思危或安不忘危的意识,虽然我们已经连续十年无重大事故发生,但是13年前2·18警钟依然绕耳,当前的押犯形势依然严峻,面对现实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是责任意识。我们担负着刑罚执行的重任,把罪犯教育改造好,责任重于泰山,尤其是工作在监管一线的干警,肩负的责任更重。虽然我们每天都做的是一样枯燥乏味的工作,但是正是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才奠基了监管安全的根基。干警的责任心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作开展得好坏,对别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提高责任意识才会凝聚起我们战胜强大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提高了责任意识,才能使我们更好的公正文明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