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一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得体会

时间:2023-07-01 04:41:43 作者:会员上传

  反腐专题片大片共分三篇: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篇《严防“灯下黑”》,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下面是范文大全整理的关于2017年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一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借鉴!

  2017年1月3日中纪委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8点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播。本篇主要围绕“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一主题,通过剖析案件,反映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探索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重要命题,正人先正己,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机构改革、纪律要求、日常监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自我监督。以下为节选:

  2017年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一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得体会范文一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报从即日起陆续刊发《条例》系列解读文章,敬请关注。

  “当一把手以后没有制约了,没有人管你……”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里,原武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的剖析发人深省。

  曾经谦逊低调的工作狂,在成为一把手之后,渐渐变成了容不下反对声音的一言堂主,进而走上不受监督的贪腐之路,这样的经历并非邓崎琳独有。一位因贪腐身陷囹圄的原县委书记就曾“抱怨”,从名义上讲,对县委书记的监督有多种,而实际上只有一种,那就是“靠不住”的自我监督。

  一把手也好,普通党员干部也罢,党组织选任干部,体现了党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但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无数案例给出的前车之鉴,亦是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逻辑起点。

  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要靠强化党内监督。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内监督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搭建体系,旨在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受到党和人民监督。可以说,既是对历史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传承吸收,又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

  制定出台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引领全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上率下,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

  提出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巡视和派驻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

  成绩面前,党中央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等具体要求。这些内容充分体现在新修订的《条例》里。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无论是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代表的大案要案,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无不暴露出党内监督存在的漏洞。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扎紧笼子,成为管党治党所必须。

  “形势发展需要对原有《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注意到,修订《条例》重点解决了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让“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从理念走向实践。

  如其所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首先体现在原则和态度上。《条例》开宗明义,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将监督的对象确定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传递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和不受监督的党员的强烈信号。

  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起监督责任。《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有权必要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从思想认识层面捋顺了信任与监督的逻辑关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制度笼子是关键。《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不同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规定了巡视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搭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尤其是强调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及突出对领导机关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可谓抓住了根本、抓住了要害。

  “需要说明的是,信任不是不要监督,监督也不是不信任干部。领导干部从接受权力那一刻起,就肩负着重托和责任,就经受着组织的培养和考验。修订《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用监督体现信任,用严管体现厚爱。”杨伟东告诉记者。

  徒有“良法”,不足以“善治”。如何有效地执行《条例》,尤其是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上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大考验。对于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而言,履职过程中同样要做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2017年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一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得体会范文二

  中央宣传部28日下午举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负责同志,介绍全会情况,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首先介绍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基本情况和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主要安排。他说,全会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成果在全会《公报》中作了集中阐述。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工作,深刻阐明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二是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党中央专门下发意见作出安排。中宣部将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全会精神的学习,组织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阐释全会精神,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成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赴全国各地开展宣讲活动。

  黄坤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组部副部长齐玉介绍了《准则》的有关情况。他说,此次制定新的准则,一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样“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部署。这是我们党的一个整体设计。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会在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新的制度安排,这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三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要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势头,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防止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必须完善规范,健全制度。

  据齐玉介绍,《准则》共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主体部分,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介绍了《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有关情况。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机关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条例修订工作。党中央统筹考虑,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

  吴玉良说,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实招。吴玉良还介绍了《条例》的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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