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
三是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
四是坚决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坚持按照规定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事任免,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
五是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