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督查通报管理规范(试行)》和省局动植处《20xx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并提出相关要求,请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工作质量督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整体部署和我局确定的具体工作要求,把工作质量督查作为全面提升辖区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充分调研,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
要根据《督查计划》的相关内容,结合业务实际和管理状况,对目标任务进行进一步的细化量化,确保年度督查计划落实到人。
三、整改验收,全面提高。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验收。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在年度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搞好年度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并于12月20日将科室工作报告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