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风居认购意向书
一、出售方声明其所开发的“惠风居”项目待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手续齐全。住宅均价为5300元每平方米,包括水、电、双气等设施开户费。在认购当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房销售规范手续。本认购意向书是乙方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参加认购,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二、参加优惠认购条件(详见认购说明)
三、认购的基本内容
出 售 方
上海康安房地产济南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1-85780902
认 购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认购
详情
住宅 编号
号楼 单元 室,面积 ㎡
地下室编号
统一编号完成后按照选房顺序确认具体位置
停车位编号
个(地下停车场统一编号后再行按照选房顺序确认具体位置)
四、认购意向条款
1.认购方签订本《认购意向书》后,根据上述约定条款向出售方交纳意向金,出售方将在办理齐备手续后,通知认购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届时意向金自动转为房款。
2.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出售方给予认购方最优惠价格,即按照住宅 元/㎡、地下室 元/㎡、停车位 万元/个的最终价格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销售给认购方,销售交易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政府制定有关规定执行。
2)本《认购意向书》涉及的房产面积以政府部门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因面积等因素产生的房屋总价差异,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多退少补。
3)剩余房款在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具体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四种方式。
3.认购方同意在接到出售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如认购方放弃签约或因认购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签约,出售方有权单方面处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与此同时:
1)认购方应出具放弃本《认购意向书》约定房产的声明书,并向出售方退还本《认购意向书》原件。
2)认购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退款手续。属于认购方自身原因自动退房的出售方7日内只退还全部房款不予支付利息;属于出售方原因致使认购方退房的,出售方7日内向认购方支付已付款及同期存款利息。
4、在项目建设期间,在正式签订销售合同前,如认购方要求退出认购,出售方承诺7日内给予退房并退全部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或经济补偿。
5、出售方承诺项目将在XX年10月31日交付,若延期,出售方按认购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天向认购方支付违约金。
6、如果出售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其开发的项目无法继续运作,出售方应在事发10天内通知认购方,7日内退还已付款项30万元(或25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五、认购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认购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出售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认购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认购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因此,除《认购意向书》和《团购说明》约定情形外,认购方不得提出的其他任何权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