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消防安全存在 火灾隐患,已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为了确保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现承诺如下:
一、建立一把手领导具体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制度,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在3月20日前,将整改计划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
二、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在2011年7月31日前将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部位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定”的工作要求,制定周密、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在营业期间,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道畅通,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整改火灾隐患要保证施工现场监管到位,严防火灾的发生;
五、认真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和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六是如果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整改完毕,自行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实行停产停业,否则,接受《消防法》第七十条规定的相关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