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市房产管理局现向社会作出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一、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法治房管”建设,严格以法定依据和程序履行房管部门各项管理、服务职能。坚决落实行政审批“四最四零”要求,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四公开”办理制度;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流程图,全面公开,接受监督。
二、认真履职尽责,保障服务民生。
加强各类保障房的合理布局、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强化开工、竣工、入住“三率”考核;试点共有产权住房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收储存量房、签约代租社会闲置房等方式,创新公租房保障新模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启动中心城区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公租房工作;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全面落实办理事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五公开制度及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三个一”要求;大力推行房产登记“六个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加急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假日服务和“容缺”服务;合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6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额付款的商品房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房产测绘配图立等可取;房屋登记完成后,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短信告知服务对象。
四、切实转变作风,落实廉政责任。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一律”“十个严禁”规定,深入开展“庸、懒、散、软”问题整治,狠刹“四风”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执纪问责办法,对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执纪问责;通过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加强警示教育和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意见。
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调研、邀请服务对象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以及设置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