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我企业在xxxx年度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保证:
一、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在企业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企业发展。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制订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将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厂群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如果我企业违背了上述承诺,并发生下列环境违法行为,致使公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除依法接受处罚外,自愿在报纸、电视台及网络等泰州主流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1、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超标,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甚至造成越级上访。
2、采用不正当手段偷排、漏排、直排超标污水,或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污染项目、改变生产工艺,造成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发生较大变化且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擅自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或存在严重隐患。
4、环境应急处置不力,环境安全防范不到位,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造成严重后果。
xxxx年xx月保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