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质量保证书模板合集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保证书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保证书便于上级组织或集体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其实写保证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保证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书 篇1
XX市路灯管理中心:
“诚信守法、质量第一”是企业的立业与发展之本。本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现做以下郑重承诺保证: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生产、诚信经营;
二、本次所采用的301灯具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和招标书要求的技术法规、标准等相关要求;
三、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
四、发现质控体系不能确保生产合格产品,暂停发货;
五、发现产品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安全的质量隐患时,及时告知停止安装,召回产品;
六、出厂时严格检验;
七、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江苏XX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
XX年12月4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市路灯管理中心、企业各存一份)
质量保证书 篇2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赣建房字(1998)16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应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馈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项目的意见。
六、自20xx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年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
为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流通过程中药品质量,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颁发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峻,并提供企业法宝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峻、销售发票及印绝样本等有关资料。
三、乙方供应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宝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对供应药品的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全面质量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面负责。供货药品出厂一般不得超过生产日期六个月,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药品出厂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个月。
四、乙方供应的整件包装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货物运输要求。
五、甲方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入制度,应具备符合GSP要求的储存保管药品的条件,确保乙方的药品按标签规定的要求贮存。
六、甲方欲购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乙方应事先提供该药品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及样品,以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合格后,才能从乙方购进药品,乙方应附随货同行和该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七、乙方一次提供同一品种药品,数量在50件以下,产品批号不得超过三批,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产品批号不得超过批,整件包装中不得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产品批号的药品混装。
八、乙方为药品经营企业时,甲方从乙方购进进口药品,乙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复印峻,并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代表(签章)乙方(公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药品质量保证书篇二
尊敬的xx:
社会郑重作出四项承诺:不生产、销售伪劣医药产品,不以虚假广告诱骗群众,以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以优良服务奉献人民;制定北京医药行业行规行约,建设百姓放心企业;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团结、依靠社会力量,促进医药行业质量信用建设,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保证单位:
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4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_____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质量保证书 篇5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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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质量保证书 篇6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茶卡对格尔木公路工程,任命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本合同段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管理、检查和协调。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备存。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中的错漏,实施现场审查。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读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对严重滞后与计划工期并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及时向总监办、总监代表处报告,建议采用能使工程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及各种混合材料的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
(6)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整改。为保证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保险是否有效。
(7)把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工程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
(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
(18)审查承包人的交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9)完成总监办、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监理单位:(公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