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个人委托书范文集锦六篇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越来越多的事务会去使用委托书,那么,怎么去写委托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委托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委托书 篇1
委 托 书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的机动车的 业务, 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 均是委托人真实 意思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
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的内容均已明确。
个人委托书 篇2
委托人:性别:部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委托人: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现因,不能亲自办理本人的离职相关手续,现特全权委托人办理包括离职薪资结算等全部离职相关手续,本人对被委托人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日期:
受托人签名:
日期:
个人委托书 篇3
致: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现委托XXX作为我司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司处理行商品房出售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商品房出售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商品房出售交易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XXXXX性别:XX 年龄:XX岁 职务: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代理人签字(样本):
日期: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盖章(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委托书 篇4
本人(身份证号: ),现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到贵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现委托 (身份证号:)代理本人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授权有效期:20xx年8月24日至20xx年8月31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20xx年8月24日
个人委托书 篇5
阜阳和德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因太和县糖业烟酒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工作的需要,现委托你单位对该公司的两处固定资产(原红苹果酒楼和中心批发部)进行实地评估。具体事项如下:
一、估价对象概况:根据商办【20xx】10号文件、房产局提供的产权档案等相关资料,确定两处房地产概况分别为:1、原红苹果酒楼(面向人民中路,店面自北向南第一、二两间至三层),商业性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72.4㎡(一至三层分别为);2、中心批发部(面向镜湖中路,店面自东向西第一间,二层自东向西两间),商业性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5.82㎡(其中:一层为 ㎡,二层为 ㎡)。
二、估价目的:因企业改制工作的需要评估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值参考
三、估价基准日: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
四、价值定义:原红苹果酒楼一至三楼房产市场价,中心批发部房地产综合市场价。
二0**年六月七日
个人委托书 篇6
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 与我(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1)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2)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为下列第 项:
一、一般代理(代为参加仲裁,代签仲裁文书)。
二、特别授权代理(代为参加仲裁,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申请,代签法律文书、代为提起诉讼等)。
三、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签章)
受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授权委托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是供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委托参加仲裁活动的委托代理人时填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4)有正当理由经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部分地区有关于公民代理人的特殊规定,在审核代理人资格时予以注意。
2.委托事项和权限应注明具体权限是“特别授权”还是“一般授权”, 如为“一般授权”或“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
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申请、请求和接受调解。委托事项和权限仅为特定事项的,在第三项中列明。
3.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均应由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签章,一份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