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同学是我们每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那么你知道500字违规检讨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500字违规检讨书,希望对你有用!
500字违规检讨书篇1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
我很遗憾且后悔我在今天早上的升国旗仪式中的缺席,在此,我将作深刻的,由内而外的检讨。
寒风凛冽、缺乏睡眠都不能成为我犯错、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借口,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个人思想上的觉悟不够高。
回顾开学以来我的表现,迟到、旷操、旷课、旷自修甚至在带早餐进教室这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之后我都没有进行一次深刻而又彻底的反省,其中之可恶可见一斑。
在写检讨书的同时,我也开始厌恶我的散漫,无组织无纪律性,这根本不符合新时期学生的要求,这将会为我的今后发展带来致命的影响。在此,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缺陷,并将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刻苦地拼掉它。
我想,在这次深刻的检讨之后,我不再是一根老油条,我将以一个崭新的形象重新做人:
1.以尊师重道、恪守规章为人生第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父母、师长对我的要求、指示。
2.围绕“班级是我家”“一切以集体为重”的思想,团结在以辅导员以及诸位班干部领导的集体下。
3.天行健,君当自强不息。我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以上即是我检讨的全部,一样辅导员老师给我一个净化自我的机会,成全一颗面向光明的心。
检讨人:www.cjzw.cn
日期:XX年XX月XX日
500字违规检讨书篇2
尊敬的班主任老师:
您好,递交我这份上课玩手机与说谎的检讨书,以深刻反省检讨我上课玩手机、违反课堂纪律以及事后为了逃避处罚而说谎的错误。
简单回顾下我的错误:20XX年6月28日下午第二节化学课我在抽屉里拿出手机上网看小说,后来被老师发现当场没收了手机,下课之后班主任您来找我谈话,严肃批评了我,并做出周末时间交还我手机、在校期间没收手机的决定,当时我是答应您的。可是事后等我周末回来谎称手机被我爸没收,而不交还手机给您,直到班主任老师打电话给我妈核实情况,发现是我在说谎。我真是惭愧万分,无地自容啊。
现在,我对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对于因我错误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让老师为我花费这么多时间精力,给班级同学做了不好的示范,向所有受我不良影响的同学表示深深的抱歉。
经过面壁思过、深刻检讨,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行为有种种的不对:
1.违反了学校规章、课堂学习纪律,私自携带手机来校本身就是学校严令禁止的。
2.说谎不信守承诺、不讲诚信。这点尤其不能容忍,我犯错之后,老师做出相应处罚,当时我也同意。可是事后我却谎称手机被我爸没收,就是对老师的欺骗,就是对当初承诺的背叛,极其不应该。
3.知错不彻底悔改,导致耽误老师大量时间做我的教育工作。
如今,当我深深意识到这些,内心是多么的懊悔,尤其我心中积累着一份对班主任老师的愧疚。错误的发生,深深地伤害了关心我、辛勤教育我的班主任老师。
痛定思痛之后,我决心悔改!!!
根据此次错误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我决心采取以下改正措施:
第一,从今往后我决心彻底不再带手机等娱乐工具来学校,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我牢记此次教训,真诚地向班主任老师道歉。
第三,我今后要恪守诚信,老实本分,绝对不再任性妄为,做到知错就第一时间认错,第一时间彻改。
第四,对于耽误老师的大量时间,我从今往后一定通过努力学习,提高自身学习成绩来报答老师的辛勤教育。
检讨书之感言:老师,此次错误的发生是我不成熟的充分体现,说明我还需接受深刻教育,需要不断从校园生活中汲取经验。从今往后,我要严肃对待自己言行,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从思想高度杜绝犯此类错误的发生。
检讨人:www.cjzw.cn
日期:XX年XX月XX日
500字违规检讨书篇3
尊敬的班主任:
您好,在此向您递交这份违法作息规定的检讨,以表达我对自己违法学校作息规定、凌晨两点出来与女朋友约会的无比愧疚心情。
而我对于学校的规定规范一直是抱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在这段时间内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甚至在凌晨两点还出来与女朋友约会,被领队逮了。我这样的错误行为,在周围同学中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对于违法作息规定,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我的纪律意识薄弱、对学校规定很放松,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此我心理就对作息规定也放松了,没有对管住自己,没有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体校学生的学习义务。我作为一名体校学生,就应该遵守学校各种规范,努力学习积极锻炼身体。而学校的一切作息规定与安排都是希望我们在短短几年体校学习生活当中练就一个好身体好素质,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我主观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对于我今后的发展肯定会有给很多不良因素的,应该是埋下了隐患。而从发展的角度上,我这样违法作息规定,错误如果不加以改正,继续发展下去,我以后可能还会违反一些重要体育比赛的规范规定,这对今后的我来说可就是大麻烦了。
检讨人:www.cjzw.cn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