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正己的镜子,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范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明纪律、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2012年11月习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纪律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只有从思想深处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党员干部将党章党规熟记于心,并转化为自觉遵守的内在动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积极营造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党章党纪党性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学计划,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市委常委会带头专题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以“七个有之”为鉴戒,在市委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充分运用党课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和纪律的学习。三是全面推行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教育、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等制度,先后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定20多项纪律要求,并在媒体公布,形成浓厚的纪律约束氛围。
二、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脱离党内监督,一些党员干部律己用权时就会把底线调低,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只有通过有力有效的党内监督,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努力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露出苗头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一方面,注重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表决制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形成较完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考察“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6195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共抽查211人次,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63人迅速督促改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裸官”任职岗位的管理规定,摸底清理市管干部4名,处科级干部19名。在全省率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制定廉政防控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实现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给党员干部以及时警醒触动,让其幡然醒悟,记起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把自己的行为归位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去年,对2起市管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今年,针对某职能部门“一把手”未经批准外出缺席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的问题,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建立市管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一年多来,共函询55人,诫勉谈话226人,对37名市管干部进行信访廉政谈话,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发出书面建议函30份,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从严执纪。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要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严执纪,就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执行到位,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坚持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一方面,持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资监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3件,党政纪处分612人,移送司法机关111人。全力配合中央、省委巡视组来厦开展巡视及回访检查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组织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会所中的歪风”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起,处理187人次,党政纪处分60人,点名通报60起典型问题,起到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四、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厦门市委、市纪委坚持把“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市级检查暂行办法,连续6年坚持市委常委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通过召开主体责任座谈会、集体约谈、督查提醒等形式,层层传达压力。在今年市区两级纪委全会上首次建立并实施党委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出台“一案双查”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开刀。今年以来,已对11名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因环保系统近年来连续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问题,被追究领导责任,发挥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范文(二)
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正己的镜子。十八大以来,党内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规范党员行为、纯洁党内风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深入开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通过重读党章,从心底唤醒党章意识,从而将党章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学好读懂用实党章这部党内最严肃大法,真正做到“走心”,就必须坚决防止重读党章形式化、表面化和庸俗化。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党员重读党章、唤醒党章意识过程中,应当迈好“三大步”。
首先,“学得进”是要迈好的第一大步。学习并遵守党章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章作为党的政治纲领,不是武侠言情小说,更不是诗词散文,学起来不可能轻松惬意。要让党员学得进党章,既要下达硬指标,也要配套软办法。一方面要严格要求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另一方面也要配合诸如抄写默写党章比赛、党章知识知晓率竞赛、学习党章心得体会座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效果,促使党员想学党章、爱学党章,让基层党员真正学明白党章规定。
其次,“悟得透”是要迈好的第二大步。由于基层党员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各异,对党章的领悟力必然大不同。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就需要党员深刻学习领悟党章规定且达到认识一致。要让党员掌握党章本质和深厚意涵,就应当在党员自学或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加以分析和引导。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精心准备上好党课,答疑释惑,消除基层党员困惑和认识误区;另一方面需要邀请专家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时事,深入分析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维和举措,让基层党员与时俱进深刻领悟弄懂党章规定。
再则,“守得住”是要迈好的第三大步。重读唤醒党章意识,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遵守党章规定。要让基层党员知晓并守住党章规定,就应当给以正面引领和反面警戒。一方面要组织配套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正面引导基层党员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清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的严重后果,让基层党员不越雷池一步,自觉坚守党章规定。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当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树立党章意识、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如果党章意识不强、学习党章不力,甚至将党章束之高阁,就必然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近几年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因此,对广大党员而言,树立党章意识才能坚守党员本分;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学习贯彻党章才能履行应尽职责。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范文(三)
换届风气好坏,直接关系换届成败,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换届中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仅干扰了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容易造成推荐、选举结果失真失实,导致用人失察失误,而且还会诱发投机心理,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必须下大力气遏制。
一、拉票贿选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综合各地通报的一些拉票贿选案件来看,拉票贿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采取宴请、送礼、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安排消费活动等方式贿赂推荐人。二是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和战友等联谊活动,谋求他人给予关照。三是委托他人当“说客”,间接拉票。四是通过匿名信、手机短信、网上发贴等形式,为自己“吹风”、造势,对竞争对手进行诬告陷害,诽谤中伤,误导群众,为自己胜出消除障碍。
拉票贿选现象产生主要缘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被推荐(选举)人选政治素质不高。多数拉票贿选者“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权力欲望强,把权力视为一种资本和人生价值目标。有的干部对组织缺乏信任,认为仅凭实干不一定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因而千方百计采取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寻求支持,谋求官位。
2.参与推荐(选举)人员民主意识缺乏。有的推荐者、选举人民主意识不强,不是凭公心评价干部,而是凭主观感觉、凭个人得失,甚至凭庸俗关系去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盲目投“人情票”、“关系票”、“印象票”、“跟风票”、“糊涂票”,客观上为拉票者提供了活动空间。
3.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一是民主推荐工作中简单地以票取人。有的地方往往以“票”定取舍,没有将得票结果与干部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有机结合,片面认为只有“票高”才能服众、才算民主,机械地按票数多少确定人选。二是推荐、选举参与范围界定缺乏灵活性。在推荐和选举过程中,对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的规定往往局限在“特定的群体”,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存在利害和利益关系,让拉票贿选行为有机可乘。三是民主推荐、选举方法不够完善。推荐中习惯于召开大会集中推荐或选举,时间短、材料少,参加推荐的人员对拟任职位的岗位要求不清,对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了解不够,难以作出理性选择。四是刚性约束制度存在缺失。现有的法律法规侧重于对拉票贿选者进行责任追究,而对接受贿选一方如何追责,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做出定性和处理,从而使得部分推荐者不能正确地对待手中的权利。
二、换届中防止和治理拉票贿选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正面积极引导。采取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公开承诺等形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使干部自觉遵守换届有关规定和“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不断提高抵制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为的自觉性。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精选拉票贿选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震慑力和说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三是强化民主意识。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民主思想,增强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使其对干部工作既能热情主动参与,又能克服感情用事、是非不分的无原则做法,积极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诉求,自觉抵制拉票贿选行为。
二是找准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将参加推荐人员范围适当扩大,动态吸收部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在社区相关知情人员参加,有效增强参与人员构成的差异性和复杂性,提高拉票难度和成本,使拉票者难以拉票。二是健全综合评价干部体系。把民主推荐、班子评价、考察中群众评价、考察组评价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分配权重比例,将干部的得票情况与平时掌握的情况互相印证,综合考核评价干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遏制拉票贿选行为。三是搭建深入了解平台。在换届推荐干部时,探索实行让推荐人选、候选人与推荐人、选举人见面,通过介绍情况、述职、专题演讲等形式,使参加推荐的干部群众能更准确地对竞争者进行综合比较,择优做出选择,进而变拉票为公开有序竞争。四是坚持差额票决制度。实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差额制度,合理确定差额比例,通过在差额中比较,在比较中取舍,扩大选择范围,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组织视野。通过实行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差额票决,使个别靠拉票投机入围的干部无法通过逐层差额遴选。
三是拓展信息渠道,形成换届工作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对换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以及选举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把拉票贿选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明确拉票行为举报的受理主体和相关要求,对反映拉票贿选的举报,由组织部门负责查核;对举报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纪检、组织部门联合进行查核。完善拉票贿选行为举报机制,畅通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群众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扩大群众反映拉票问题的渠道。强化对换届风气的考核,把有无拉票贿选行为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事后的党内监督,提高党委解决拉票贿选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是严肃组织纪律,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惩治力度,对出现的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让那些想搞“小动作”的人心生畏惧、不敢拉票。完善整治拉票贿选行为有关制度,明确界定拉票贿选和接受贿选的具体行为、认定标准、处理办法等,为依法查处、打击拉票贿选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追究拉票贿选者的组织、纪律和法律责任,决不让拉票贿选者有机可乘、侥幸得逞以及逃脱惩处。同时,对接受贿选的行为,也要按制度规定,坚决追究到位、问责到人,情节严重者取消推荐和选举资格,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确保换届风清气正。